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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了一下新聞台,一連看到好幾則有關酒駕肇事的新聞…

我實在覺得真的很可惡,有些人甚至連自己撞到人了也不知…

一路就這樣繼續開著下去,這一路真不曉得會讓多少人生命受到威脅…

台灣的酒駕刑責是否太輕了,是不是輕到讓人一點感覺也沒有…

罰金、吊照…這些又如何…沒有駕照有技術還是可以上路啊!不是嗎…

會有警察全天候鎖定這些人,一開車就會去逮捕他們嗎…

很可笑的,當然不會…

 

大家同為用路人,一樣是中華民國的國民,都有做到國民應盡的義務…

有繳錢,有納稅…但同在一條路卻人人如此的不平等…

繳了錢付了稅,卻不能有個安全的行車環境…

就算很守規矩的在路上行駛,還是會輕易被那些沒有腦筋沒規矩…沒道德的…

王八蛋…開車撞死…這又是憑什麼…酒駕事件履見不鮮…但肇事率有下降嗎…

難到小老百性的命就不是命嗎…

難到又要等哪天撞上的是某個高官、哪個公眾人物、哪個有頭有臉的人…

這件事才「開始」值得讓人探討嗎…呸!簡直就是可笑…

 

對於酒駕之後照成的結果,與酒駕的刑責,這根本是不成比例處罰…

有多少家庭就因為一個不小心,因為這樣的不注意,瞬間破碎,家破人亡的…

每次都這麼剛好,死的都一定是那些沒幹嘛、又無辜的人…

那個開車的王八蛋就一定沒事,擦個傷、流點血…之後呢…

罰錢嗎?吊照嗎?然後呢…然後呢…然後健健康康的活著…

這種刑責有人會怕嗎…真是想氣死人…

 

這樣的意外撞死人,跟拿刀殺人不一樣嗎…

擄人勒索-刑法第 347 條 意圖勒贖而擄人者其最重本刑為死刑

有選人,有計畫一樣很該死,最高是死刑

販毒情節重大也是死刑…連販毒都可以有死刑了…

為什麼酒駕沒有死刑,人家販毒是一種很不好的非法買賣,賣不好的東西讓人接近死亡跟生病…

但是也都是那些人,自己出錢去買,掏錢出來買這些壞東西。不是賣的人沿街看到路人

就硬塞毒品給你,強迫你吃強迫你買…是你乖乖心甘情願的花錢去買毒…

賣毒的人都可以有死刑了…

 

為什麼這些喝完酒爽玩的王八蛋,開車上街隨機找人…誰衰誰出現誰就被撞…

買毒還有選擇權咧…a這個是…你就算站在路邊不要動,你還是逃不過這一劫

真他媽的,我們繳錢納稅的…還要保受這種危機,政府人你們看見了嗎…

還是你們都座大車座好車,出門有交通管制,遇不到車,也不會被撞…所以都不知酒駕撞人的可怕嗎…

 

難道酒駕的刑責就不能重一點嗎…不能有種讓人聞之喪膽的「連做法」嗎…

你撞死人家兒子,所以你兒子就會被叛「唯一死刑」。因為他老爸他媽的像個混蛋…

酒醉開車撞死人…

你要說這樣很不公平嗎?為什麼是小孩來擔…

那被撞死的人…他就很公平嗎?他只不過是出門…

人都是自私的,撞了別人,那個別人是別人家的東西。乃身外之物…

會有一時警覺,但效用不大…不夠可怕…

你撞人媽媽就把自已媽媽賠出來…你撞人家兒子,就也把自已兒子賠出來…

讓你的兒子女兒對著你說:「爸爸你可以不要喝酒開車嗎?如果你撞到人我會被抓走!
如果你撞死人,我也會一起死掉」

看你是不是就會有點良心的覺得不可以醬害自己的兒女… 

重點不是在於合理不合理…而是一種…警剔…因為人這麼的自私…都只顧的了自己人…

那無辜的人…他們的這口氣要跟誰討…

路上的人,也是人生父母養的,也是有爸媽有小孩的…你憑什麼這樣亂害人!

 

我該說…到底是要撞死多少人後,才會有人重視酒駕這件事呢…

 

還是該說…是不是要等到哪天…撞到了哪個「誰」?哪個很重要的「誰」…

這個話題才又足以被拿出來發揚光大呢…

 

我們都是準時納稅的用路人,沒理由讓我們處在這麼不安又危險的用路環境…

 

一個酒駕人,所帶來的是「一整條馬路」的威脅…你能算的出來…

一條路上是有多少人會保受這樣的威脅嗎…

 

 

酒駕人…你是個「王八蛋」…

怎麼還在這,該死的是你們,不是他們!

 

 

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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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愛麗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